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接收2022年全日制硕士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和细化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确保接收2022年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接收2022年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指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复试小组开展资格审查及复试等工作。
(二)各专业按二级学科(群)或者一级学科(群)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背景评估、专业外语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等工作。
(三)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按照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汇总申请材料,协调各复试小组工作,汇总统计复试综合成绩等。
二、接收计划:4人
接收计划均为学术学位硕士。具体接收专业见表1。实际接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表1: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接收2022年全日制硕士推免生计划指标数
专业名称 |
推免生接收指标数 |
政治经济学 |
2人 |
房地产经济学 |
2人 |
三、接收条件
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及以上;已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一流建设高校以及其他高水平大学、经济学一流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本科主修专业应与所申请专业相近或相关;非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学生应修过经济学类或者工商管理类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双学位或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课程。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熟练掌握英语,并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6.0分及以上;或TOEFL(IBT)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80分及以上。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四、工作流程、操作指南
(一)工作流程、操作指南
1.发布接收办法和专业目录
研究院制定《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接收2022年全日制硕士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院网站上对外公布。由学校汇总并形成《武汉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
2.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3.资格审核及发送复试通知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视情况灵活安排复试。
4. 发放待录取通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研究院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研究院可以撤消。
3.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须在2021年10月8日中午12点以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填报,填报专业应以考生本人通过预报名考核的专业为第一志愿(以专业代码为准),我院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复试
(一)复试内容。复试由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两大部分组成。
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所在学校遴选推免资格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复试方式
根据防疫工作安排,灵活采用线上和线下等方式进行。
(三)复试考核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专业英语成绩及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复试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专业英语成绩×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综合考虑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和考生复试考核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政策按学校政策执行。
八、其他
1.申请人在网上填报及向本院提交的各类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加考核资格及考核成绩。
2.本细则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特别提示:请登陆发展研究院网站(http://fzyjy.whu.edu.cn)中查询有关招生信息。咨询电话:027-68778818,潘老师。
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