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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研究院关于接收202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1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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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研究院关于接收202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接收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我院现开通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热忱欢迎广大推免生申请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计划

政治经济学2人;房地产经济学2人。

二、接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及以上;已取得或能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应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本科所在学校须为高水平大学或省(部)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一流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本科主修专业应与所申请专业相近或相关;非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学生应修过经济学类或者工商管理类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双学位或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课程。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熟练掌握英语,并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6.0分及以上;或TOEFL(IBT)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80分及以上。

三、预报名

1.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9月21日0时-9月23日12时,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进行预报名。报名网址:http://yz.whu.edu.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网站后选择“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项目,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

2.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1)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及专业排名证明(见附件,须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2)其他证明材料(含本科成绩单、英语等级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获奖及科研证明材料等)。

文件名及附件名命名格式:学校+姓名(材料类型),如武汉大学+张三(本科成绩单)。

3.研究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拟考核名单,通过预报名系统发出考核通知,考生收到考核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在预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方可参加考核,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核选拔

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由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两大部分组成。

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所在学校遴选推免资格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2.面试考核方式

根据防疫工作安排,灵活采用线上和线下等方式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核成绩计算

根据考核内容计算考核综合成绩。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专业英语成绩及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考核综合成绩根据背景评估成绩、专业英语成绩及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专业英语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50%。

专业面试成绩、考核综合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

4.考核将于9月26日前完成,研究院根据考核综合成绩高低从高到低确定考核合格名单,经审核后通知考生。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网上填报及向中心提交的各类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加考核资格及考核成绩。

2.最终通过考核的同学,正式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后,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预计9月28日,网址:http://yz.chsi.com.cn/tm)第一天中午12:00前登录该系统完成注册、信息提交和志愿填报,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等操作,方可录取为我院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志愿应按照我院预报名考核合格的专业填报。考生未按要求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视为放弃。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能被接收为推免生。

咨询电话:027-68778818,潘老师。

  

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推免资格及专业排名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年级学生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该生自入学至今专业GPA_________(满分绩点     ,成绩加权平均 ,在该年级该专业的专业排名为_____/_____,已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特此证明。

 

 

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