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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发布时间:2016-05-07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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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时间:2016年5月3日

作者:西安理工大学 胡雪艳 西北大学 郭立宏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绿色发展”已从单纯的经济学名词转化成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共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一起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布局当中,提出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其中推进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经济发展要求走绿色发展道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再次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绿色发展,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长点的决心。

绿色发展是以绿色经济为主要内容的发展模式,是新的时代背景下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全新诠释,其中绿色生活方式是绿色发展重要的实践途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活方式无论从狭义,如人们日常生活活动的方式和形式,即衣、食、住、行、用、娱乐等日常消费生活方式和支配闲暇时间的方式,还是从广义的生活方式,如包括劳动方式、精神文化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和家庭生活方式等,都离不开生态环境。所谓绿色生活方式是一种按照社会生活生态化的要求,培育支持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和生活能力,创建有利于生态环境和子孙后代可持续发展的环保型的生活方式。绿色生活方式要求人们充分尊重生态环境,重视环境卫生,确立新的生存观和幸福观,倡导绿色消费,以达到资源永续利用,这有利于人类实现世世代代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目的。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人们从理念上认识其重要性、必要性,同时需要从政府政策导向、法律保障制度、文化自觉机制等方面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转变职能,构建政府引导机制

政府是具有宏观调控能力的公共性组织,以服务大众为主要目的。在绿色生活方式中,政府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着重表现在对各级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政绩的绿色指标考核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各级政府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绿色生活方式的战略规划,逐步以绿色GDP作为各地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不仅表现在将权力适度下放给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在绿色技术和绿色产品的研发上不断努力,发展绿色产业;同时还需要致力于向社会大众传播生态价值观念和人文精神。新闻媒体应大力宣传绿色生活方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定期向公众公开绿色环保的相关信息,包括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资金投入情况、环境保护报告、绿色产业及产业发展情况等,这样可以让政府定期自查,及时纠正不足,并接受大众监督,实现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的转变,构建真正的责任、服务、绿色政府,从而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完善法律,构建行为制约机制

我国关于环境和资源方面的法律还存在很多空白,在平衡经济发展和环保节能方面的法律也有很多不足。所以,须从分析现有法律法规的内容和主体着手,查漏补缺,并制定出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完善节能减排、排污交易、绿色产业等相关的较新领域的法律,在能源立法、污染防治、治理立法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修改,加大执行力度,将可持续发展落到实处。在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等相关法律时,要充分考虑“绿色”的发展理念,将绿色生活方式真正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样既可以增强整个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同时也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绿色生活方式的养成,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现环保管理运作的法制化,切实做到将绿色生活方式的意识纳入法治轨道并加以强化、调整、提升。要加大法律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以科学理念为指导、以行为规范为准则、以法律制度为支撑的高层次、系统化的绿色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