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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2019年全日制硕士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8-10-12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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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接收2019全日制硕士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和细化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确保接收2019年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接收2019年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指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复试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及复试工作。

(二)各专业按二级学科(群)或者一级学科(群)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背景评估、专业外语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等工作。

(三)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按照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汇总申请材料,协调各复试小组工作,汇总统计复试综合成绩等。

二、接收计划:4

接收计划均为学术学位硕士。具体接收专业见表1。

表1: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接收2019年全日制硕士推免生计划指标数

专业名称

推免生接收指标数

政治经济学

不超过4人

房地产经济学

三、接收条件

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建议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研究院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及以上;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一流建设高校及一流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本科所在学校须为高水平大学或省(部)重点建设高校;考生本人须已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非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学生应修过经济学类或者工商管理类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双学位。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四、工作流程、操作指南与时间安排

(一)工作流程、操作指南

1.发布接收办法和专业目录

研究院制定《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接收2019全日制硕士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和研究院网站上对外公布。由学校汇总并形成《武汉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

2.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3.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4.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培养单位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5.待录取通知

研究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

研究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

6.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

研究生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要求备案。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研究院可以撤消。

(三)时间安排

根据接收推免生工作特点及我院实际,研究院将在9月底前集中安排一次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如有剩余接收计划,将于10月份中旬前灵活安排。

五、复试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

将按二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群)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分两个部分进行,即: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复试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专业英语成绩及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专业英语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50%。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集中在9月底前举行。复试分为现场复试和视频复试。现场复试是指在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各专业指定的复试地点参加面试。视频复试是指在指定的时间通过视频的方式参加各专业的面试。生源学校在武汉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复试;欢迎生源学校不在武汉的考生参加现场复试,但如果因为时间和交通原因不能参加现场复试的,则可进行视频复试,但须向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潘劲老师提出申请,以便联系。

现场复试和视频复试的内容要求相同。面试分小组进行,同一专业综合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个综合面试小组成员均须现场评分,综合面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各综合面试小组均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填写复试记录表;每个学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1.现场复试时间安排

9月底前,取得复试资格的学生按研究院通知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发展研究院所在大楼4楼402会议室集中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面试地点,并根据面试地点持复试通知单参加报考专业面试。

2.视频复试时间安排

9月底前,将对取得复试资格的学生进行视频面试。视频连通后,考生必须通过视频向面试小组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待确认后,方可举行面试。

10月1日前,各复试小组将学生的背景评估、综合面试成绩等按前述比例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学生复试综合成绩,并将复试综合成绩汇总到潘老师处。

六、录取原则

按照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和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考生,但拟录取的考生数不得超过分配给该专业的计划接收推免生指标数。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政策按研究生院政策执行。

、其他

1.研究院接收2019全日制硕士推免生工作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2.特别提示:请登陆发展研究院网站(http://fzyjy.whu.edu.cn),在“人才培养”栏目下列表中查询有关招生信息。咨询电话:027-68778818,潘老师。

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

2018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