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发展研究院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发展研究院生源情况,本院决定接收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现将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
可接收调入申请的专业 | 所属一级学科 | 可接收调入的人数 |
政治经济学 | 理论经济学 | 2 |
房地产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 | 1 |
(1)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优先。
(2)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的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同时达到我院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考生按照申请调剂专业参加复试,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须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4)符合我院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一次只能申请一个拟调入专业;若第一次申请调剂被淘汰,且该专业仍有招生计划,则被淘汰考生可以最多再申请一次调剂。
(5)我院将于3月22日16时至3月24日12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开放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二、复试
所有经本院和研究生院同意调剂申请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并完成其他环节的任务(相关政策见《发展研究院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fzyjy.whu.edu.cn/show.asp?id=1437))。
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
2019年3月19日